号: 1629935B/202202-0004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2-25 16:4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宿州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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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宿州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2-25 16:4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8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简称优待证)制发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根据省厅《安徽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规范(试行)》,由优待抚恤科骨干联合成立起草小组,起草《《宿州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科室意见后,经过法规科审查,于2月25日正式行文下发通知。

四、工作目标

在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现有符合条件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结合常态化联系、“爱心送进光荣门”等工作开展进行入户宣讲,确保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知尽知,提高优待证在社会的知晓度。

(二)加强证件申请、审核、寄送、补换、收回等全过程管理。

(三)根据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进展情况,提前发布公告、引导申请人提前预约等方式确保申请现场平稳有序。

六、创新举措

注重加强部门间分工协作,创新工作方法,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梳理汇总问题,总结经验确保我市优待证制发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

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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