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629935B/202406-00012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15:1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89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8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27 15: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8

陈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对退役军人三属优待证的宣传跟普及”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待证宣传问题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优待服务的专属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识别身份、落实待遇、服务管理四大功能,承载着国家、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尊崇与尊重。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三化”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对优待政及优待政策的掌握和运用,持续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能力和水平。

(二)注重政策落实,增强优待工作水平。坚持优待体现贡献、优待为了激励、优待融入管理的导向,着力打造优待工作示范点,不断拓宽优待证使用范围,提高优待证含金量,连续公布三次优待目录清单,全市2300余家社会化拥军单位(企业)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

(三)聚焦政策宣传,浓厚尊崇尊重氛围。自优待证制发以来,我市通过宣传手册、会议通知、业务培训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体,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单位(企业)等宣传优待证及优待证使用相关政策,营造爱国拥军、尊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就业创业问题

(一)强化阵地建设,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贯彻“平台思维谋事、市场逻辑干事、资本力量成事”思路,于20239月合作建成了“宿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积极打造“平台服务+基地培训+创业孵化+激励保障”就业创业模式。

(二)聚焦民生保障,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坚持把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帮助广大退役军人“转好身”“立好业”,全面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三)强化创新举措,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效今年以来,全市聚焦“两个服务”职能,紧紧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人才开发规律,坚持政府有为和市场有效相结合,创新思维路径,积极探索破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堵点、难点,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深入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三、关于困难帮扶问题

(一)确保纾困解难工作质效。年均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12万人次,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深入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暖心解难专项行动。将帮扶援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筹资310万元设立“崇军关爱”基金,全面抓好政策落实,提升退役军人工作的温度和质效,做实关爱帮扶工作。

(二)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合力。我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11月,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印发宿州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通知》(宿退役军人发〔2020〕7号),市及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分别联合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下一步,我局将把握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着力重点、路径抓手,坚持“三化”牵引、抓主抓重,坚持创新赋能、稳中求进,坚持从严从实、创先争优,奋力推动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作出更大贡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科

联系电话:3150091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