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629935B/202409-00001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9-03 发布日期: 2024-09-03 08:4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专项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月工作计划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专项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月工作计划

来源: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03 08:4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8


一是做好日常双拥工作。下发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通知,协助市文旅局共同下发工作通知。

二是做好优抚褒扬工作。根据今年参试人员体检工作安排,指导县区局做好退役军人的体检工作。根据残疾评定市级残情鉴定情况,完善档案材料,并报送省厅审批。联系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商医养结合事宜,准备有偿代养核算标准申报相关材料,报发改委相关科室预审。

三是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工作。指导县区核实省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与市场监管局对比出的军创企业数据。完成我市移交安置工作。

四是做好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做好各县区退役军人宣传思想工作,培塑好宣传好先进典型。积极深入基层社区、学校、单位做好纪念馆日常爱国主义教育接待及爱国主义教育宣讲工作,做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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