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629935B/202501-00003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2-14 发布日期: 2025-02-14 16:0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主动回应】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后如何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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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后如何落户

来源: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2-14 16:0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8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四条 第二款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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