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629935B/202604-00015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4-14 发布日期: 2026-04-14 17:0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专项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及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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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及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4-14 17:0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8

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及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完成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局党组书记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辅导报告;召开一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民主生活会前集体研讨会;筹备2025年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做好中央及省委巡视组移交XF事项办理情况“回头看”工作;印发《全市退役军人领域风险工作提示》和《关于切实压紧压实责任 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访稳定工作的十二条措施(试行)》;协调市有关单位,加强所属专岗人员管理工作;督导县区开展复员干部群体信访风险隐患排查稳控工作。二是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省委巡视省厅涉及我市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十五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编制和“攻坚落实年”任务计划完善工作;召开2026年工作务虚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推进年终考核各项迎考准备工作,常态化开展“五优”服务站建设指导;推进第四轮全国重点军供站评比准备;积极外出联系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三是做好就业创业扶持。指导各县区开展新年度自主就业士兵培训机构遴选;完成1月份就业需求征集,组织1月份“就业启航服务日”专场招聘会和线上直播带岗;完善全市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就业帮扶意见;完善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工作方案,谋划就业创业导师管理机制;做好2024年以后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定向报考基层公务员岗位相关工作。四是推进优抚优待保障。做好省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分配工作;督导各县区做好春节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协调市医保局,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二次报销业务移交工作;协调市人社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和“两参”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年满六十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材料审核;做好军休干部网格化管理区域划分;督导各级光荣院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安全管理工作。五是持续做好双拥工作。拟制完善2026年春节期间宿州市走访慰问方案和市领导走访慰问“宿州舰”工作方案;开展2026年“边海防”春节专项慰问活动;开展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军休干部及困难服务对象的春节前慰问活动;召开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暨2026年军地座谈会。

二、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宣传学习;召开市局民主生活会;召开二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推进“十五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编制工作;

3.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年终考核评分工作;

4.积极对接企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5.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做好《此礼·敬国家》视频拍摄工作;

6.拟制“致全市退役军人一封信”,向全市退役军人致新春祝福;

7.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征集工作;

8.开展全市春节走访慰问工作(组织市领导慰问驻宿部队;局领导慰问优抚单位及部分优抚对象);

9.联合市委宣传部、武警宿州支队、市文联、宿州学院举办2026年新春军地联欢晚会;

10.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退役军人评残工作;

11.制定2026年度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12.做好2026年春季征兵体检人员军供保障工作;

13.推进全国第四轮重点军供站评比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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