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629935B/202604-00017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4-14 发布日期: 2026-04-14 17:1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专项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及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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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及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4-14 17:1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8

3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及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制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方案,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召开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制定下发3月份支部学习计划及工作安排;组织3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送党龄达到50周年党员有关统计情况。二是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推进省委巡视省厅涉及我市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完成2025年度省辖市党建考核工作,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对县(区)党建考核评分工作;筹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拟制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工作要点;外出联系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整理报送2025年度招商工作材料。三是开展安置就业培训。做好2026年度春季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工作,开展春季退役士兵“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理;指导各县区筹划申请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经费;整理创业导师初步人选,完善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推进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并开展市级备案;推动与安徽万通技师学院合作开展“政校企”合作示范培训班;拟制退役军人驻外服务站和退役军人学院设立方案;举办3月份春季全省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宿州分会场暨“就业启航服务日”活动。四是推进优抚优待保障。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退役军人评残工作和年满六十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材料审核、优待证审核等工作;做好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优抚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市光荣院中央和省级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展第一批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二次报销核算工作;完成一季度崇军关爱基金申领、审核工作;开展市军休老年大学春季开班的宣传招生工作。五是持续做好双拥工作。协调市教体局,推进31602部队2名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事宜;做好2026年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的预约登记工作;召开2026年清明祭扫工作协调会,协调推进清明节祭扫相关筹备事宜;统筹全市清明节烈士祭扫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宿州烈士陵园清明祭扫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清明期间宿州烈士陵园的安全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各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扫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2026年春季入伍新兵运输军供保障工作。

二、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召开4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推进灵璧县烈士陵园纪念馆建设验收工作,推进省委巡视省厅涉及我市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

3.推进2026年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4.拟制清明节日应急值班值守计划,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

5.完成清明节烈士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任务;

6.组织开展4月份退役军人“就业启航服务日”专项招聘活动;

7.开展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核工作;

8.做好中华英烈网烈士信息校核工作;

9.协助31655部队开展实弹射击安全警戒保障工作;

10.开展2026年一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

11.指导县区按照“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要求,做好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建档立卡信息,做好光荣牌悬挂、优待证申领发放等工作;

12.开展宿州市军供站集结场地维修项目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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