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退役军人党组〔2023〕2号
关于刘丹、王同宝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经2022年11月28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
刘丹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同宝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军休服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徐双莲同志任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全同志任宿州烈士陵园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