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烈士陵园关于征集革命史料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宿州革命烈士事迹陈列厅、淮海战役解放宿县纪念厅内的展览藏品、革命史料藏品,加强对革命史料的保护和利用,弘扬宿州革命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宿州烈士陵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淮海战役及宿州各时期革命烈士相关的史料。经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纸质史料。以纸张为载体反映淮海战役各个阶段相关革命活动的历史资料,展示重要战役战斗、重大革命事件、重要军事活动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纸杂志、图书画册,领导人对淮海战役攻克宿县所下达的命令、批示等文件,记载革命历史的电报、日记、手稿、信件、自传、回忆录,宿县籍或在宿县参与战役战斗军事活动的英模烈士生平事迹和其他相关资料如血书、遗像、入党申请书、立功喜报、烈士证明书,反映宿县军事活动的军用地图、作战电报、战场日记、指挥文书,出席各类革命活动的代表证、出席证、文件资料,根据地、部队发行的钱币、邮票、粮票、代用券,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收条、借据等各种票据。
(二)实物史料。宿州各时期革命活动相关实物,党组织建设期间,具有纪念意义、史料价值的战斗装具、枪械刺刀、通讯器材、望远镜等武器装备和服装配饰、生活用品等各类实物凭证;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中荣获的勋章、徽章、奖章、纪念章等;党领导宿县解放的印章、公文,军旗、奖旗、队旗、锦旗等;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背篓、水壶、茶缸、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前的劳动工具等。
(三)声像史料。记录各个历史时期党在宿州领导武装斗争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二、征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革命史料征集工作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制仿制、委托代管和有偿征集等方式为辅。
(一)无偿捐赠
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的集体和个人,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献证书;捐赠物品一经陈列或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信息,邀请参加开馆典礼等。捐赠史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二)复制仿制
对各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及社会机构、个人收藏持有的资料文献,根据展陈设计需要在展馆陈列的实物史料,经协商洽谈,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复制仿制。
(三)委托代管
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宿州烈士陵园委托代管、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适时展陈。
(四)有偿征集
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根据宿州烈士陵园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实物资料适当予以经济补偿。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或委托代管人需保证史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若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捐赠或委托代管人在提交史料时,应注明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信息。
(三)捐赠或委托代管人需对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有清晰了解,并附简要说明。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革命史料征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若有相关线索,欢迎随时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子琪
联系电话:15862188257
电子邮箱:1003655192@qq.com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公园路206号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捐赠的展品(藏品),宿州烈士陵园将颁发收藏证书;
(二)所有征集到的资料将用于展览、研究和教育。
(三)对于捐赠的布展展品(藏品),符合文物标准的,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级,并作为文物进行保护,以确保其得到妥善保存。
特此公告。
宿州烈士陵园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