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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退役军人创业贷来啦!

发布日期:2025-04-11 10:21 来源: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站点管理员 阅读次数:239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通知明确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

退役军人创业贷谁能办理?

如何办理?一起来看

1.退役军人创业贷的支持对象包括哪些?

包括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退役军人创业贷的支持对象具体如何认定?

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是指有条件、有意愿创业,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退役军人作为经营者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

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是指退役军人担任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退役军人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退役军人担任理事长满1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退役军人创业贷是否都是信用贷款?

不是。鼓励银行机构为支持对象发放信用贷款,但具体工作中,银行会根据支持对象实际情况和用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及贷款形式。

4.退役军人创业贷的承办银行如何确定?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创业贷业务。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在充分尊重银行机构参与意愿的情况下,综合考虑银行机构的服务能力、经营情况等,在地市或县区确定一定数量的承办银行。

5.退役军人创业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主要分为四步,具体是:

1)有贷款需求的支持对象向所在地市级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承办银行中自主选择1家意向银行;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其退役军人身份,在日常联系、了解支持对象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情况基础上,及时将有需求的支持对象名单推送给承办银行;

3)承办银行收到推荐名单后,及时主动开展服务对接工作,深入了解支持对象实际融资需求与经营、资信等方面情况,加快开展调查、审查、审批等工作;

4)对审批通过的,承办银行要及时发放贷款;对审批不通过的,承办银行要做好解释说明。

6.退役军人创业贷是不是只要申请就能贷到?

不是。首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在日常联系、了解支持对象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情况基础上,进行初步筛选,将有需求的支持对象名单推送给银行。其次,银行要按照贷款审批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贷款审查,深入了解支持对象实际融资需求与经营、资信等方面情况,自主决策发放贷款最后,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会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会发放贷款。

7.银行如何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

银行机构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可在现有信贷产品中积极为支持对象匹配适合的产品。支持对象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要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同时,鼓励研发专属信贷产品,努力满足支持对象融资需求。

8.退役军人创业贷具体用途是什么

贷款资金用于支持对象自身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9.如何防控退役军人创业贷的信贷风险?

承办银行认真落实贷款审批各项要求,开展贷款审查,加强审核把关,自主决策发放贷款。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存在逃废债行为的,承办银行将其纳入失信债务人名单。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电话: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57-3150309

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57-8096098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57-5020018

埇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57-3322829

灵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57-6029069

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57-7091009

附件:宿州市退役军人创业贷申请承办行情况表4.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