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时间:2025年8月-9月。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对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织实施的2024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进行全面、独立、客观的绩效评估。评估范围应覆盖全市2024年度所有纳入统计的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及参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评估目标:评估培训政策目标的达成度及实施效果。检验承训机构履行合同约定、保障培训质量的情况。分析培训对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的实际贡献。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亮点、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为优化后续年度培训政策设计、资金安排、项目管理及承训机构选择提供科学依据和改进建议。
3.评估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方案设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方案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估、数据采集与分析;现场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绩效评估报告初稿;初稿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绩效评估报告及成果汇报。
4.成果要求:《宿州市2024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方案》;《宿州市2024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报告》(正式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绩效评估相关的原始数据、分析过程、访谈纪要等支撑材料;其他采购人要求的成果文件。
三、服务要求
1.评估机构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评估过程客观公正。
2.评估方法科学严谨,需综合运用台账查阅、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包括与管理人员、承训机构负责人、授课教师、参训退役士兵、用人单位等)等多种方法。
3.评估指标体系需科学、全面、可操作,应涵盖培训管理、组织实施、培训效果(知识技能掌握、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取)、就业成效(就业率、就业质量、薪资水平、专业对口度、一年内稳定就业率)、学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学员满意度等方面。
4.评估报告应数据翔实、分析深入、结论客观、建议可行,符合相关绩效评估规范要求。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评估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信息、数据、个人隐私等承担保密责任。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服务费用
总费用最高限额为2.5万元。
五、招标机构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询价时提供的资料(密封档案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4)具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经验或人力资源服务/教育培训评估相关经验。
2.企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承担2024年宿州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承训机构不可参与。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7点30分
地点: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室(银河一路709号)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崔波;联系电话:0557-3150309
2025年8月11日